新西兰食品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新西兰食品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新西兰某知名苹果公司发现,中国甘肃某现代农业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繁殖其 "金苹果 "品种种苗,每年销售侵权果品500多吨。财臣富沃中国法律服务团队首先通过公证建立了侵权种苗培育和果实销售的完整证据链,核实了该品种已获得中国植物新品种权。在诉讼过程中,他们针对被告提出的 "单纯为收获果实而种植不构成侵权 "的主张,强调了无性繁殖作物的特殊性,主张对繁殖材料的延伸利益进行法律保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双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 330 万元。同时,法院创新性地采用了去除侵权接穗、嫁接杂交品种的绝育方法,兼顾了权益保护与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